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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研讨会纪要
发布时间:2015-02-01 | 作者: | 文章来源:

为统一施工图设计审查标准,提高设计审查质量,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 2015年1月27日,我中心组织召开了由暖通专业审查人员及部分设计单位暖通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技术研讨会。会议就设计和审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如下意见:

1、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7.1.1条规定,公共建筑(包括住宅的配套用房)应设置空调,分体空调需有室外机位,可不出图,如建筑图中无分体空调室外机位,应统一按集中空调设计,暖通图纸应设计到位。

2、为满足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的要求,对于业态未确定的商业建筑,应按建筑提供的初步业态设计。

3、采用户式集中空调(包括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的住宅类项目,暖通图纸应设计到位。

4、缺事故通风设计应判定为违反强条。分别违反GB50736-2012-6.3.9-1条,-6.3.9-2条。

5、冷冻机房、锅炉房应绘制自动控制原理图,并提供运行策略控制说明,否则判定违反DGJ32/J173-2014-8.5.6条规定。

6、锅炉房及热交换站需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提供原理及说明,否则判定违反GB50736-2012的8.11.14条。

7、地下非机动车库需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8、地下汽车库机械通风系统,应设置CO浓度运行控制,否则判定违反DGJ32/J173-2014-8.5.3条规定。

9、热电厂的市政蒸汽不能套用DGJ32/J173-2014-8.2.3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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